第(2/3)页 “长痛不如短痛,早告诉一会儿,她说不定还能少被捞点儿钱。” 温灵秀对于郁时雨这个人,并没有什么感觉。 只是偶尔看到她,会觉得......发质真好啊。 这真的是天赋。 温灵秀从前学画画的时候,那艺术院真的是神人辈出。 那些五颜六色的头发,比颜料种类还全,还配合着各种钉子,让她看着都觉得疼。 那些人染发染得多了,大多头发都毛毛躁躁的。 郁时雨染成这种颜色的银白,竟然看起来发质还很好,不过比起夏夜霜还是差点儿。 夏夜霜那个颜色,染得好的是金发,染得差的就成黄毛了。 哦对,夏夜霜。 窗外的风景一帧一帧的倒退着,温灵秀忽然开口问道。 “夏夜霜那边,你怎么想?” “她现在已经到江城的那座园林里了,不过好像跟池越衫的鸡打起来了。” 陆星:??? 这么活力的吗?! 不过,温灵秀能在园林里养鸡,那也是神人一枚。 “她愿意住在我那里,就是因为她对你很好奇,我说你会去那里,所以她才来的。” 温灵秀对这个没有隐瞒,也没必要隐瞒。 “她对我很好奇?”陆星挑起眉头,笑着说道,“是好奇为什么以前会喜欢我这种人吧?” “她不见到我是不会死心的。” “见到我之后,她就会嘲讽,说自己以前真的是瞎了眼了,竟然会喜欢我这种平平无奇的人。” “紧接着就在我面前郑重声明,以后绝对不会喜欢我的。” “她肯住在你那里,就是等着这个机会呢。” 温灵秀听着听着,竟然觉得还挺符合夏夜霜的性格的。 “你还......挺了解她的。” 感觉陆星说的每一件事,都是夏夜霜能做出来的。 那么傲娇的人,愿意去她那里住,目的就是为了逮到陆星。 然后在陆星面前郑重声明,我跟以前不一样,绝对不会喜欢你! 这是在给过去的自己找面子。 第(2/3)页